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有关规定,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医保定点管理的村卫生室进行了评估,现对拟定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受理部门对相关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医药机构提交的情况不符的,将不进行签约。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年2月5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受理单位:青岛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受理电话:85760117
附件:拟纳入定点管理的村卫生室名单
附件
拟纳入定点管理的村卫生室名单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1 | 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办事处长直村卫生室 | 即墨区大信街道办事处长直村经济合作社办公楼 |
2 | 青岛市即墨区环秀街道文峰村西兴家疃卫生室 | 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西兴家疃村村委院内 |
3 |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郭埠村姜家埠南村卫生室 | 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姜家埠南村36号 |
4 |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东九六夼村卫生室 | 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东九六夼村197号 |
5 | 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北里村卫生室 | 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北里村1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