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未成年人未凭处方购买处方药频频引发舆情,为进一步维护处方药品市场秩序,落实药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镇海区局立足职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辖区内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处方药监督指导。
一是聚焦自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执法人员入户指导、药店工作群组通知等方式,要求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药品分类管理等情况的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针对各药品零售企业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一对一进行答复指导,同时指导企业完善处方药销售登记和执业药师管理。
二是聚焦风险,突出监督指导成效。重点关注处方药是否贴有专有标识闭架销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及在岗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处方药管理制度等方面,进一步消除处方药销售安全隐患。仔细查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否分类陈列、处方销售登记记录是否保存完善,确保药店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销售处方药。
三是聚焦宣教,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药品监管政策向经营者宣贯讲解,要求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着重讲解《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第四十二条、七十二条规定,强化普法效果,确保经营主体明法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