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省药监局召开会议部署推进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
会议指出,“清源”行动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为检查执法对象,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证照、制售假药劣药、非法渠道购销或倒卖“医保回流药”、伪造处方或篡改处方销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要求,一要准确把握行动目的和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清源”行动。要加快解决药品经营环节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网络售药业态,严防严控非法渠道购进和销售药品行为,筑牢药品质量安全的坚实底线。二要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查处大案要案成果彰显“清源”行动成效。要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严惩重处,对可能涉及违法违规的线索追查到底,严厉整治药品经营领域风险。三要深度强化协同配合,以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凝聚 “清源” 行动强大合力。要通过强化上下协同联动,加大与医保、卫健、公安等部门的跨部门查办协作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贯通,形成联合整治药品经营环节风险隐患的良好工作格局。
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文春,驻省市场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欧秀芳,省药监局药品流通处、科技处、政法处、机关纪委、福州药品稽查办公室、核查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厦门、三明药品稽查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稽查办案、信息化追溯工作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