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印发通报表扬12家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12家化妆品检验机构2024 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广西喜获两项表扬。这是广西连续两年获得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
近年来,自治区药监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风险防控为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抽样检验计划,采取多项举措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高质量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聚焦重点,提升靶向。2024年,广西根据国家药监局的部署在经营环节针对染发类、普通护肤类、防晒类、祛斑美白类、儿童类、面膜类等10类化妆品800批次产品开展抽检。为提升问题发现率,广西在抽样范围、抽样场所、网络抽样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在抽样检验范围方面,注重覆盖城市、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场所;在抽样场所方面,覆盖日常消费区域,包括宾馆、超市、集中交易市场等7类场所;在网络抽样方面,涵盖8个电子商务平台。2024年,广西共完成10类814批次样品的抽样检验和数据报送,任务完成率为101.8%。检出58批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7.12%。抽检靶向率在全国各省局中排名第一。
监检结合,提质增效。广西是国家药监局指定运用快检技术开展国家化妆品抽样预筛的五个试点省份之一。广西在执行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过程中,将日常监督检查和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同部署共推进,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有效性。2024年在桂林、贺州、玉林三个地级市开展“监—检”联合执法,对高风险化妆品进行糖皮质激素、汞、铅等项目开展现场快检148批次,筛选出6批快检显阳性样品;排查了339家化妆品经营场所,现场发现未经备案、虚假备案、标签不符合规定、超过限定使用日期等问题样品284批次,查扣化妆品1436瓶(盒),现场立案52起,有效震慑违法经营化妆品行为。
核查处置,追踪溯源。2024年广西共报送了44个批次的异常样品,58个批次的抽样省不符合规定产品、2个批次注册人/备案人不符合规定产品及3个批次生产企业不符合规定产品,均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要求进行核查处置。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提出的异议复检申请,组织辖区检查分局对企业的现场生产、原料购入、产品销售等进行了核查,并对经营环节进行反向追踪溯源。经营环节的不符合规定产品已组织经营者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要求开展本省内逐级溯源工作,产品来源或者流向涉及其他省(区,市)的,均向其提出协查请求或者通报违法线索。
探索研究,防范风险。 自治区药监局充分研判近年来国家及各省市药监局发布的不合格产品涉及的问题项目,组织广西药检院技术专家对9类化妆品开展拓展性检验,在475批次化妆品中检出不符合规定样品19批,问题发现率4.00%;通过对涂抹式面膜、儿童类、洗发护发和清洁沐浴类以及彩妆类化妆品开展8项探索性研究,广西药检院拟定5项监管措施建议以及6项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建议,为监管部门出台化妆品原料风险隐患管控措施以及完善化妆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供了技术支撑。
供稿:化妆品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