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药监局以接受PIC/S(国际药品认证合作组织)评估为契机,印发执行《药品安全风险会商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科学化、规范化、国际化建设中迈出重要一步。
《规程》明确了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职责和权限,对药品安全风险等级划分、“两品一械”全生命周期各领域环节的风险识别,以及药品安全风险会商发起时机等事项进行了规范。规定了一般风险由风险排查单位即排查即化解;中等风险原则上于风险识别季度结束前提交集体会商研究后,采取措施控制风险;重大风险应立即提请会商研究,并视情启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应对。《规程》还对药品安全风险分析报告、分析表、风险会商会议题审定表等常用文书和表格进行了规制。
《规程》的制定全面贯彻了PIC/S评估中关于药品全生命周期风险分类与分级、动态监测、闭环管理的系统性管理理念,将有力推动PIC/S评估工作进程,进一步提升云南省药监局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