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国家局有关文件要求,经组织申报、资格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5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新增施教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申报单位 | 业务类型 |
1 | 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 | 执业药师 继续教育网络教学 |
对上述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2025年4月23日至28日)向监督机构反映。监督电话:0571-88904606(省药监局人事处);0571-88903270(省药监局机关纪委)。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