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地区小药店、小诊所、小美容店药品经营使用行为,保障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常山县局辉埠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农村“三小”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
一是摸清底数强根基,动态建档织密监管网。辉埠所组织监管干部对辖区内“三小”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摸排,重点理清经营主体数量、证照资质、药品购销渠道、储存条件等关键信息,建立动态监管台账。截至目前,已摸排登记“三小”经营单位9家,涵盖药店5家、诊所3家、美容店1家。
二是严督自查压责任,闭环整改筑牢安全线。针对部分“三小”经营单位存在管理薄弱等问题,辉埠所开展上门指导,要求经营者对照自查指引开展全面自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自查药品来源合法性、储存条件合规性、购销记录完整性及是否存在使用过期药械化妆品等问题,要求各单位限期提交自查报告并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三小”底数清单自查全覆盖,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三是多维宣教浓氛围,社会共治构建防护墙。一方面,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线下培训,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假劣药识别、储存规范及不良反应处置等知识。另一方面,结合日常监督指导向群众普及安全用药常识,并利用微信群推送典型案例,线下摆摊发放宣传手册30余份,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