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沂市平邑县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药品安全“春风行动”,有效消除辖区内药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制定并印发《平邑县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方案》,划分全面自查、监督检查、工作抽查、总结提升四个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平邑县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专项检查重点任务开展自查,要求其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全面检查,防范风险。结合年度日常监管,落实《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条件若干细化规定(试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工作要求,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统筹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6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26家、化妆品经营单位76家,责令改正34家。
加强宣传,社会共治。坚持服务与监管并行,开展检查的同时,同步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向药品经营企业和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要求,普及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知识,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提高群众安全用药用械用妆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药品安全治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