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十六条及有关规定,经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组织的委员审评,国家药监局核准:
对浙江康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红花逍遥片、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的丹黄祛瘀胶囊、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的金天格胶囊和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和血明目片继续给予二级保护,其保护期限、保护品种编号分别为2025年4月25日—2030年1月19日、ZYB20720240161;2025年4月25日—2031年1月14日、ZYB20720250100;2025年4月25日—2032年2月25日、ZYB20720250130;2025年4月25日—2031年1月14日、ZYB20720250120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