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深入开展自查工作。根据《反兴奋剂条例》以及《2021年兴奋剂目录公告》(国家体育总局2020年第51号公告)等要求,深入排查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
加大检查排查工作力度。一分局重点对未执行不得销售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规定、零售企业未严格凭医师处方销售列入兴奋剂目录管理的药品单方制剂、执业药师未对购药人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的用药指导等行为进行现场检查。对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违法发布含兴奋剂药品信息和销售此类药品的行为进行深入排查。
一分局将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检查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顶格处罚的同时,发挥联合惩戒作用,保持与公安、卫健、网监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深挖违法犯罪线索,始终保持打击非法经营含兴奋剂药品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