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东北地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稽查执法协作区第二次全体会议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协作区运行机制工作情况,分析当前跨区域跨部门违法犯罪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公安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派人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协作区运行机制启动以来,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互通、互动、互助、互促原则,推动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监管、长效发展的稽查执法区域联动体系,成功破获了一批重大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为维护三省一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药品市场秩序作出重要贡献。
会议认为,随着网络销售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药品违法犯罪案件跨区域特点愈发突出。协作区运行机制面临跨区域跨部门案件增多,信息化监测与共享水平不高,检验认定程序和周期偏长,涉案产品定性难、处置难等不足和挑战。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健全协作区运行机制,共同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和“昆仑2024”专项行动,优化协作和衔接流程,加强跨部门联动能力培训,推进执法智慧化建设,联手织密联防联控网络,共同凝聚防范打击涉“两品一械”违法犯罪的更大合力,深入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的东北地区药品安全治理新格局。
会议还共同审议了《东北地区稽查执法协作区危害药品安全领域涉嫌犯罪案件检验及认定工作细则》和《药品案件“处罚到人”工作指南》,为进一步深化打击跨区域跨部门药品违法犯罪提供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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