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医及临床等类别医师中医执业活动,省卫生健康委对《山东省中医及临床等类别医师执业有关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sdzxyjhzdc@shandong.cn
2.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燕东新路9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西医结合指导处,邮编250000。
附件:《山东省中医及临床等类别医师执业有关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
为进一步规范中医及临床等类别医师中医执业活动,省卫生健康委对《山东省中医及临床等类别医师执业有关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sdzxyjhzdc@shandong.cn
2.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燕东新路9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西医结合指导处,邮编250000。
附件:《山东省中医及临床等类别医师执业有关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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