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日,因药品GMP符合性检查不符合要求,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采取了暂停生产和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
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提出解除风险控制措施的申请。经对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生产进行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综合评定为符合要求。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24年10月22日起解除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生产和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
附件:湖北省解除暂停药品生产销售目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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