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云南省药学(药品)专业和制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会于2024年10月24日和25日先后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11月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若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向省药监局机关纪委或机关党委(人事处)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箱,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三、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向省药监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联系电话:省药监局机关纪委 0871-68571843
省药监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0871-68571782
联系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616号
邮编:650106
附件:1.2024年云南省药学(药品)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2.2024年云南省制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