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委印发的《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以及《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等文件要求,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完成第二十三批共26个品种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审评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11月9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反馈来函需加盖公章,并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期满未回函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李浩成,联系电话:0871-68571806,电子信箱:1270804268@qq.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发路616号,邮编:650106。
附件: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十三批)征求意见稿.zip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