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深入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纵深开展,进一步加强染发类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自治区药监局决定从2024年6月至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集中排查染发类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和存在“一号多用”违法行为的染发类化妆品,截至目前,专项检查工作已全面完成。
专项检查期间,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对区内的4家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进行了全面检查,对3家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调研;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2750家(含美发机构)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约谈企业42家,抽检产品23批次,检验不符合规定1批次,下发责令整改227家,完成整改224家,立案查处化妆品案件32件,结案24件,货值金额1.90万元,公布典型案例2件。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压实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各项法规的有效落实。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以此次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为契机,结合我区正在持续推进的落实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暨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化妆品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染发类化妆品监管力度,持续净化化妆品市场秩序,促进我区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