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2024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第二期线下培训班的通知

   2024-11-09 内蒙古药监局huamei150
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执业药师:根据国家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

各有关单位、执业药师:

根据国家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药监人〔2024〕3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1〕36号)要求,结合全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实际,决定举办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第二期线下培训班(赤峰站),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1月8日(全天)

培训地点:赤峰市九天国际酒店(赤峰市新城区兴安街4号, 4楼多功能厅)。

三、培训内容

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政策规范和专业技能;特殊人群合理用药;药物不良相互作用分析及对策;高血压的药物治疗管理技能等内容。

四、培训方式

1.线下集中授课(赤峰市九天国际酒店4楼多功能厅)。

2.自治区药监局公众号(内蒙古药闻)线上同步直播,各相关单位、执业药师自行组织观看。

收看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内蒙古药闻→点击【政民互动】→【执业药师线上培训】→扫描图中二维码预约线上直播培训

五、培训报名

线下培训仅限由药师所在单位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有参训意向的相关单位请于11月7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至邮箱:zzqyjjzhbzzx@163.com。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实施,师资、场地费用由自治区药监局承担,参训学员免费学习。

(二)培训期间参训学员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要求签到。

联系人:卢瑞忠  联系电话:0471-4506013    

附件: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线下培训报名回执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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