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药材山西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歇业(详见附件)。按照《关于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歇业等行为监督管理的意见》(晋药监规〔2021〕1号)有关规定,企业歇业期间不得从事任何药品经营活动,若恢复经营,需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通过符合性检查后方可恢复经营。
附件:药品经营企业歇业信息表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1日
(不予公开)
附件
药品经营企业歇业信息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证有效期 | 歇业时间 | 备注 |
1 | 国药药材山西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 | 晋AB358000096 | 2029年7月3日 | 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