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山东省三级医院评审办法》等有关要求,2024年4月至10月,我委组织对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等17家医院进行了评审。
综合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数据监测、不定期检查和周期性评审情况,经审核同意,拟延续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山东国欣颐养集团枣庄中心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等次;拟延续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山东省戴庄医院、济南明水眼科医院、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聊城市精神卫生中心、济南市口腔医院“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等次;拟延续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等次;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东阿县人民医院、山东大学齐鲁第三医院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拟确定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青岛市即墨区人民医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标准,拟确定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1月18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山东省医院评审办公室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531-5176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