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在东莞市组织召开医疗器械监管法律热点问题研讨会。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维出席研讨会。
会议学习《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介绍《条例》的立法背景,讲解重点条款和内地九市监管人员实施应注意的事项。会议重点围绕医疗器械有效期限、备案许可、经营者主体资格等相关法律热点问题进行讨论,通过交流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和执法案例,基于现行有效的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框架,探讨更为科学、合理地促进医疗器械监管的方式。
省药品监管局机关有关处室、药品稽查办,大湾区内地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法律专家参加研讨。(省局法规和科技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