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体系,持续提升监管合力,今年以来,扬州检查分局、扬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开展联合检查和延伸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交流共享监管信息以及开展人员培训等协同监管举措,增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效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开展联合检查和延伸检查 联合对疫苗配送单位、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门店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协同监管的日常化、规范化。联合检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8家;延伸检查连锁门店13家;联合对1家疫苗配送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一般缺陷2项,并联合开展跟踪复查,确保存在缺陷整改到位。 二、压实药品网售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重点监管,对违法销售网络禁售药品、未按规定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信息、违规展示处方药信息、未按要求审核处方等行为开展联合监督检查6家次,规范企业网络经营行为;加强信息通报,扬州检查分局对国家药品网络销售检测平台反馈的2家药品连锁总部问题线索,开展现场调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现场调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反馈。 三、交流共享药品经营监管信息 每月联合出版1期协同监管信息简报,通报上月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网络销售监管、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和舆情监测等信息,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落实防控措施。结合处方药滥用风险及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联合召开全市药品零售连锁总部集中约谈会,对13家连锁总部开展集中风险提示。 四、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培训 联合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题培训2期,全市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部分一级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共180余人参训。培训邀请资深GSP检查员、监管骨干等对《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同时以案释法,开展深度案例剖析,进一步树立从业人员法治意识、质量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