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山西省药监局在前期再安排再部署的基础上,近期对部分地市液体、膏状敷料、含禁用成分的产品、物理降温产品、导光凝胶、给药器等重点产品清理规范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太原市行政审批局每季度全面排查梳理备案产品,定期对备案资料进行回顾性审核。重点检查“高类低备”、非医疗器械作为医疗器械备案、已备案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预期用途等方面不规范情形,对不符合法规条例及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要求的产品,该规范的规范,该取消的取消,确保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规范有序。
临汾市行政审批局坚持立行立改。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对发现的产品备案不规范问题及时与相关企业负责人员进行沟通,研究分析问题原因,制定完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力争实现“备案一个合格一个”。今年以来,临汾市局先后与辖区内每家企业至少沟通协调3次以上,每家企业至少进行过3轮的排查整改,清理规范成效显著。
晋中市行政审批局建立长效机制。在清理规范自查的基础上,定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加大清查力度,深挖问题死角,重点对重复备案产品和备案人已不在本辖区等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建立健全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定期清理机制,确保产品界定合法、备案有据。
下一步,在广泛征求各市行政审批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省药监局将制定我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明晰事权范围。通过建章立制,密切审管互动,实现部门有效衔接,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动我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秩序持续向好发展。(张正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