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药监药品经营〔2024〕58号
江西九源医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因省药品检查员中心常规检查,发现严重缺陷1项、主要缺陷项15项、一般缺陷项7项,结论为不符合要求,我局于2024年10月22日公告你公司暂停药品经营,并要求予以整改。2024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我局委托省药品检查员中心第二检查所对你公司检查后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经查发现23项缺陷已基本整改到位,认为你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等相关要求,现准予你公司恢复药品经营。请你公司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企业经营持续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