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6期 总97期)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省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监督抽检。现将本期药品抽检信息通报如下:
一、公告情况
经核查确认,黄芪粉等30批产品不符合规定(详见附件1)。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显微鉴别、水分、装量差异、重量差异、pH值、粒度、杂质、挥发油、含量测定等。
二、不符合规定药品的查处情况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附件:1.药品监督抽检不符合规定信息汇总表(2024年第6期).jpg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