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和相关工作要求,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联合制发《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组织各级药品监管、卫生健康和医保部门联合开展辖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
通过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的开展,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省市县之间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夯实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持续规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和临床使用行为。一方面,明确监管职责,整合检查资源。明确药监、卫健、医保等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将各部门的监管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了监管合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药品经营使用检查过程中的关键信息,有效提升监管执法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另一方面,减少检查频次,优化营商环境。对企业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了重复检查,实现了“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综合监管工作成效。进一步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实现“无事不扰”,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