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标准制修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要求,我委在前期申报书审议的基础上,确定了国家药品标准提高拟立项课题目录(第二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对计划项目有异议,请向国家药典委员会反馈。
联系人及方式如下:
中药处:赵宇新(010-67079523;zy@chp.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邮编:100061)
附件:
2024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课题拟立项目录(第二批).xlsx
按照《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标准制修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要求,我委在前期申报书审议的基础上,确定了国家药品标准提高拟立项课题目录(第二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对计划项目有异议,请向国家药典委员会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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