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我局拟采用自行采购办法对《湖南省药品网络经营风险分析研究委托服务事项》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湖南省药品网络经营风险分析研究委托服务事项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通过对湖南省药品生产企业网站、经营企业网站、微信小程序微商城、APP客户端、涉药品交易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涉药品交易的ICP备案为湖南省的网站、涉药品交易的地区进行全面系统风险预警,实时提供风险信息及风险分析,及时移送违法违规线索。
三、项目费用
该项目采购预算为19.80万元,最终以采购成交价为准。
四、项目服务内容
对湖南省药品网络交易进行风险预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预警范围
1.从事药品网络信息服务企事业单位;
2.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含自有平台销售及通过第三方平台销售);
3.从事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企业等。
监测范围为上述企事业单位经营(或为主体)的网站、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APP等各种移动、PC端网络表现形式。
(三)预警要求
1.第三方平台未履行法定义务,未对入驻企业进行核实、未对平台上药品销售行为及信息进行监测,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未停止网络交易服务及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2.网络销售企业销售未经注册的药品,发布不真实药品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3.网络销售企业销售的产品和经营行为是否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通过连续动态分析辖区第三方平台和药品网络经营企业网络经营行为数据,综合评价辖区第三方平台和药品网络经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客观反映辖区行业生态状况,准确研判风险形势,梳理具体关键风险,科学提出相应风险监管措施。
4.定期整理已公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解读法律法规的具体内涵与运用,为辖区地方基层开展药品网售监管处置提供参考建议。
五、采购方式及理由
(一)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二)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一是从专业性考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以下简称南方所)为国家局直属事业单位,三定职能中涵盖“承担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信息和交易监测与形势分析及相关大数据研究”,为各级药监部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情况监测分析提供专业数据支撑。
二是从稳定性考虑。国家局及全国24个省市局均已委托南方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与交易监测平台建设及运维服务,南方所可以充分利用现有数据资源与系统平台的优势,向我省局提供药品网络销售监测服务,迅速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从安全性考虑。药品相关信息涉及国家安全,老百姓高度关注、极其敏感,监测过程中所采集到的药品网络信息数据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南方所作为国家局直属单位具备有效保障数据信息安全的能力和职责,避免敏感数据外泄,引发负面舆情事件。
六、供应商情况
(一)单位名称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二)单位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53 号天誉商务大厦西塔 6 楼。
(三)联系电话 020-37886757
(四)单位简介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局级),主要从事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监管政策法规研究及安全形势评估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相关政策论证和效果评估;收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经济运行相关信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业经济研究,发布研究成果,提出政策建议,开展咨询服务;承担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信息和交易监测与形势分析及相关大数据研究;负责建立并维护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相关政策数据库、医药经济信息数据库和互联网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信息数据库,并开发利用;承办国家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共内设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经济研究室、网络信息监测中心、数据中心5个组织机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骆文惠
联系电话:0731-88633349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
对以上拟实施的采购方式如有异议,可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向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731-88635935)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邮编:410013;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