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近日,省局印发《黑龙江省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百天的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此次行动聚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集聚力量、集中行动进行整治,通过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药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根据《实施方案》,此次行动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展开:一是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制售假劣、掺杂使假、编造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擅自改变经营方式、出租出借证照、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行为;三是严厉打击无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通过网络销售假劣药、违反处方药网络销售相关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行为。同时,加大对旅游景区、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偏远地区药店等单位的检查力度,并对哈尔滨2025年第九届亚冬会赛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本次行动与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哈尔滨2025年第九届亚冬会药品安全保障等工作统筹推进、协同发力,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进一步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