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省药监局组织对41家药品批发企业和7家药品连锁总部、1家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开展了GSP符合性检查、重点检查和有因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药品批发企业
对41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检查,综合评定结论均为符合要求。
二、药品连锁总部
对7家药品连锁总部进行检查,综合评定结论均为符合要求。
三、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
对1家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进行检查,综合评定结论为符合要求。
四、延伸检查药品使用单位、零售企业
对18家药品使用单位、38家零售药店进行延伸检查,综合评定结论均为符合要求。
特此通告。
附件:检查企业(单位)名单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