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拉萨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藏青工业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西藏自治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2月13日第十六次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西藏自治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2.《西藏自治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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