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省级中药材GAP专家的函

   2024-12-30 山西省药监局huamei20
核心提示:各相关单位:为促进中药材规范化发展,推进我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称中药材GAP)有序实施,进一步发挥行业内技术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中药材规范化发展,推进我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称中药材GAP)有序实施,进一步发挥行业内技术专家的指导和支撑作用,现决定开展我省中药材GAP专家申报和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1.从事中药材种子种苗研究、种植/养殖、采收加工、质量控制及品质评价等领域。

2.作风正派、科学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本人自愿参加;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

二、专家职责

1.为省药监局研究完善中药材规范化、产业化和适度规模化发展,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监管的管理政策提供技术咨询。

2.负责起草或指导山西省中药材GAP或趁鲜加工标准及相关技术规程。

3.按照省药监局安排,指导GAP延伸检查的开展;

4.按照省药监局安排,为全省各地推进中药材GAP实施,促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6.按照省药监局安排,为中药材GAP实施及检查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重大争议提供研判意见。

7.调研收集整理并汇总分析中药材GAP实施、检查,以及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等相关工作中的问题和风险,并向省药监局提出解决建议。

8.其他与中药材规范化生产质量管理相关的技术咨询工作。

三、征集方式

采取“专家自愿申请、单位审核推荐”的方式。系统外专家(含与药品行业相关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行业协会)凡符合征集条件的人员均可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部门同意,报送我局。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人应如实填写信息,推荐单位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完整、真实,确保推荐的专家符合条件。

2.申报人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专家申报推荐表》签章后一式二份(附件)寄送至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PDF格式)至邮箱。

寄件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

  人:张若瑾   0351-8383669

     箱:shengjuajc@163.com



附件《专家申报推荐表》.wps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    

主动公开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  |  营业执照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交易平台备案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招商入驻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20008428号  |  鲁公网安备 371526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