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方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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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四川金方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1399522969E法定代表人唐宜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处罚〔2024〕4004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销售假药中药饮片“山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内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如下处罚:(一)没收中药饮片“山药”(批号:230501)7kg;(二)没收金方公司违法所得74003.5元;(三)对金方公司处以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三倍的罚款30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74003.5元)(四)没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唐宜彬2024年4月至8月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金方公司所获收入22130.34元,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的罚款2213.03元。(罚没款合计24343.37元)(五)没收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王杰2024年4月至8月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金方公司所获收入17870.34元,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的罚款1787.03元。(罚没款合计19657.37元)罚款金额(万元)30.400006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11.403418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2月30日处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MB1808933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