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疾控中心,检查组详细了解了新冠病毒疫苗采购、接种、储运等情况,查阅了疫苗出入库单据和台帐、疫苗储运温度监测记录等资料,仔细察看了疫苗储存温度、冷链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
在山东大舜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检查组全面了解了济南市疾控中心委托该公司开展疫苗储存、配送情况,实地查看了冷链设施设备、疫苗储运温度监测系统等,详细了解了济南市从疫苗仓储点至接种单位的“一级直配”和预防接种“五码合一”相关情况。
在指定接种单位,检查组检查了储存疫苗冰箱的温度和监测记录,仔细核对疫苗批次检验报告和运输温度记录单,认真查看了追溯码扫描进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的情况。
检查组要求,各单位要夯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储运管理和流向管控,确保疫苗紧急接种工作顺利实施;要落实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应对措施,坚决杜绝出现疫苗超温问题。
经检查,上述单位疫苗质量管理基本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供应的新冠病毒疫苗均在2~8℃温度环境储存。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将派出4个工作组分赴16个市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切实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