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30名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受聘上岗

   2025-01-03 青海省药监局huamei20
核心提示:12月31日,青海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用仪式在省药品监管局九楼会议室举行,这是青海为强化药品安监管,建立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新

1231日,青海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用仪式在省药品监管局九楼会议室举行,这是青海为强化药品安监管,建立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的又一务实举措。

此次受聘的30名社会监督员涵盖省、市、县三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街道社区等各领域。他们上岗后将承担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义务监督、问题线索反映、建言献策等职责,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依托职业优势,凝聚行业合力,“政企民”三方共建,完善监督体系,开启药品安全社会监督新模式,有力推动我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推深走实。

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提出三方面工作要求:一要深刻认识做好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重要意义。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源头活水”,社会监督员要提高政治自觉,认真履行监督、评价、建言献策等相关职责,积极为药品安全环境“揭短”、“挑刺”;二要苦练内功履行好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职责。忠于职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到真履职、敢监督,当好药品监管的“监督员”;勤沟通、多建言,当好群众和政府之间的“联络员”;多普法、解疑惑,当好药品法律法规的“宣传员”;三要合理有度提升药品安全监督工作质效。全省上下、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全力支持监督员履职尽责,健全监督工作机制,以解难题、办实事的成效扎实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希望受聘的社会监督员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好职能、担负起责任,在新的岗位、新的平台上作出新的贡献。

下一步,省药品监管局将通过知识培训、座谈交流、走访参观等方式,积极配合和支持社会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展现社会监督员“外脑”、“智库”作用,提高我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力度,加快构筑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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