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和规范企业监督检查缺陷整改工作,实现风险闭环管理,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省药监局对《药品生产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指南(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2021年2月10日发布的《药品生产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指南(试行)》(辽药监告〔2021〕1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和规范企业监督检查缺陷整改工作,实现风险闭环管理,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省药监局对《药品生产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指南(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2021年2月10日发布的《药品生产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指南(试行)》(辽药监告〔2021〕1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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