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协同,全面提升药品监管执法效能,近日,省药监局出台《关于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主要从完善监管协同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协作、深入推进检查执法协调联动、提升智慧监管协同质效、完善保障体系等方面提出25项工作任务,推动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的统一性、协调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下一步,省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将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牵头抓好落实,统筹指导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做好各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针对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协同监管机制和方式,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