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江苏省自贸办、省科技厅、南京海关、省药监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泰州无锡拓展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试点的通知》,无锡、泰州市7家企业16个品规物品无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便可直接进口。至此,省药监局联合省有关部门已发布4批白名单试点方案,实现全省4个药品进口口岸“白名单”制度试点全覆盖。
省药监局高度重视白名单制度对促进生物医药研发领域的创新牵引作用,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积极学习先进省市“白名单”制度试点先进经验,多次联合南京海关、省自贸办等有关部门开展“白名单”制度试点专项调研,倾听一线药品研发企业诉求建议,探索制度优化途径。同时,还积极运用长三角药品协同监管机制,牵头推动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白名单”制度试点清单长三角地区互认合作在三省一市药监部门达成共识。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持续优化制度设计,联合省有关部门推动白名单制度实现省内互认、长三角地区互认,不断放大试点效应,全力打造支持生物医药创新服务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