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和使用,督促执业药师服务公众用药安全,整治在岗不履职、“挂证”等行为,2024年9月份以来,省、市、县(区)药监部门联动,持续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及在岗排查。
一是全面系统排查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情况。全面系统排查执业药师配备、在岗履职情况,督促企业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对未能按要求配备的药品零售企业,要求企业及时核减药品经营范围。至2024年底,全省采取多种方式共排查药品零售企业24000多家,30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核减了经营范围。
二是多措并举提升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履职能力。省药监局在全省10个市、县(区)开展药学服务培训班,提升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能力。黄山市、淮北市以零售药店为主体,开展社区药事服务站建设,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行为。合肥市开展寻找“百姓最满意药师”推选活动,以活动为契机持续推动全市药学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药学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加强社会共治,规范执业药师行为。滁州市对1家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予以了行政处罚,撤销了该“挂证”执业药师注册证。淮北市对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2家药品零售企业予以了行政处罚。亳州市多措并举加强社会共治,鼓励群众对执业药师“挂证”、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发现的问题,通报医保等相关部门,探索多部门共治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是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率持续提升。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药品零售企业24210家。执业药师配备率提升至98.8%,其中淮北、马鞍山、池州、淮南相继完成100%配备,合肥、芜湖、黄山、阜阳、蚌埠配备率提升至99%以上。
下一步,全省药品监管部门将持续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力争做到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应配尽配。继续开展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排查,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全力保障药品“最后一公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