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12月25日,省药监局药械流通处一行,对芜湖市药品网络销售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一行到芜后,立即开展工作,对湾沚区中山大药房和百悦大药房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重点就零售药店网络销售药品的行为是否依法履行备案和报告义务、是否建立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具备网络销售药品资质、是否具有网售药品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和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是否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以及和第三方平台合作相关要求进行检查等。同时,要求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如有网络销售行为,要依法在网站展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确保网络销售药品“线上线下一致”,切实履行药品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
下一步,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省药监局相关规定要求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日常监管及各类专项行动,加大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力度,切实防范药品网络销售风险隐患,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