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惠安县多举措提升药品安全监管质效

   2025-01-13 福建省药监局huamei40
核心提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以来,惠安县创新基层药品监管方式,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持续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入选国家、省局药品安全


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以来,惠安县创新基层药品监管方式,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持续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入选国家、省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数在全省区县局位列第一。

一是拓展“双渠道”监管。结合“清方、清规、清网”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药械经营使用单位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案件线索的收集、挖掘。2024年以来,线下共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883家次,实现县域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全年综合性检查不少于1次;线上以闽南语短视频为重点,创新“地域+病症”筛查方式,加大对抖音、快手、美团等平台巡查频次,查处多起药品网络案件,其中1件入选全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二是强化“集中式”执法。健全完善“局、所、队”三级联动监管模式,组建“药品监管工作专班”,统筹重大监管工作和疑难案件专办,各监管所指定2名负责药品监管方向的干部,确保工作对接精准有力。与县公安局、检察院组建药品领域行刑衔接专班,不定期会商办案,加强数据共享、协调联动。2024年,取缔1个无证生产化妆品“黑窝点”,查处药品类案件20起,罚没款47.7万元,2起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三是培塑“高精尖”队伍。细化制定《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规划》,持续扩充药学相关人才储备,连续多年招聘药学专业公务员,全局有医药学专业背景工作人员21名,占比13.1%。同时,通过“以案释法”“脱产跟班”等多种方式提升干部监管水平,药品监管工作专班成员代表市局参加省级药品流通监管技能竞赛荣获团体三等奖。四是推动“最大化”共治。将930家药械化经营企业纳入综治“智惠网格”系统,网格员定期巡查、无缝监管,发现违规行为或可疑线索及时转报辖区监管所,有效发挥“站岗放哨”作用。依托10家药店建设“药品安全普法点”,常态化开展药品宣传,在全县22家医院举办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专场培训,压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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