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5-01-15 河北省医保局huamei240
核心提示:冀医保函〔2025〕4 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

冀医保函〔2025〕4 号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规范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精神,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4号)要求,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规范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为提高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规范性和兼容性,对照《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新增手法整复术(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复杂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骨伤)等9项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1)。

1.“加收项”,指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包括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收费的情况。

2.“扩展项”,指同一项目下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只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的一类子项,子项的价格按主项目执行。

3.“每关节”是指,单个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颈椎、胸椎、腰椎、单侧手掌部关节、单侧足部关节、单侧颞颌关节、单侧肩锁关节、胸锁关节。

4. 涉及“包括……”“……等”的,属于开放型表述,所指对象不仅局限于表述中列明的事项,也包括未列明的同类事项。

(二)停用我省现行的“骨折手法整复术、骨折橇拨复位术”等17项中医骨伤类项目(附件2)。

二、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部门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目录。各医疗机构要于2025年2月14日24时前完成费用上传工作,保证政策落地。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医疗保障局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健全常态化日常监管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及时跟踪政策落地实施情况。

本通知自2025年2月15日起执行。如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反馈。

附件:1.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停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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