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器官移植手术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5-01-15 河北省医保局huamei360
核心提示: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器官移植手术价格项目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规范器官移植手术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促进器官移植医疗新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按照《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器官移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意见》(医保发〔202117号)、《关于印发<器官移植环节手术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1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我省现行器官移植手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器官移植手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新增“心脏移植、肝脏移植”等12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1)。

1.所称“移植”是指移植医院将供体器官或组织植入受体;所称“切取”是指合法进行的活体捐献中,移植医院从供体体内取得相应的器官或组织。

2.所称的“异种器官”,指不摘自人体的器官,包括但不限于动物器官,机械器官,以及3D打印等技术人工制造的器官。

3.手术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步骤,不另行立项收费;术前术后指导、手术方案设计等亦在手术价格项目的定价中体现 ,不另行立项及收费。  

4.合法的活体器官捐献指符合《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二)修订“翼状胬肉切除术”项目说明(附件2)。

(三)停用“翼状胬肉切除+角膜移植术”等20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3)。

二、有关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务必于2025年1月24日24时前完成费用上传工作。各市医疗保障局要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部门协调,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目录,指导各医疗机构政策落地实施。

(二)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增器官移植手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5年1月25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反馈。

 

附件:1.新增器官移植手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停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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