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报了2020年集采中选药品监管工作情况以及2021年工作安排,3家集采中选企业主要负责人交流了加强中选药品质量管理的举措,并承诺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确保中选产品“降价不降质”。
会议指出,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党和政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轻患者负担,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站位,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保障集采中选药品安全的重要性。
会议强调,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需求量大,社会关注度高,不能出现丝毫的问题。中选药品生产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思维、底线思维,采取管用措施,确保中选产品质量安全。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现场检查、监督抽检、不良事件监测等工作,并加强与医保、卫健部门沟通协作,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确保中选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省药监局药品生产处、执法监察局、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食药审评查验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同志,省药监局各区域检查分局负责同志和有关同志,全省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