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2025-02-03 山西省药监局huamei190
核心提示: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为全面推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规范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省局制定了《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经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8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该基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疫苗、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晋药监规〔2021〕4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      

主动公开)        


附件-《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  |  营业执照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交易平台备案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招商入驻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20008428号  |  鲁公网安备 371526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