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中(藏)药材及饮片标准制修订审评工作流程》(川药监办〔2019〕45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半夏竹沥曲等3个中药标准草案进行了审核,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1678494247@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中药标准意见反馈”。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中(藏)药材及饮片标准制修订审评工作流程》(川药监办〔2019〕45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半夏竹沥曲等3个中药标准草案进行了审核,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1678494247@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中药标准意见反馈”。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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