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省某医院院长熊某落马,牵扯出一批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不法商人花式行贿,个别医务人员甘愿被围猎,甚至主动“合作”,大肆破坏公平的市场环境,极大增加群众的就医负担。
口头协议“狮子大开口”
案件行贿人罗某,为了承接医院的药品业务,销售其代理的美洛西林钠、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和头孢替安等药品,与院长熊某达成口头协议,将药品销售获得的利润一半返还给熊某。利用熊某职务的便利,罗某顺利打通医院采购使用的各个环节,并找自己的弟弟和弟媳担任业务员,跟踪医院药品采购计划和医生用药情况,给医生发回扣,回扣比例在20%-30%。2008年至2021年间,罗某通过销售三种药品就获利过千万。
后来,罗某又陆续与熊某等人达成口头协议,熊某等人帮其在医用耗材采购、总务采购方面提供便利,通过7家公司开票配送吻合器、医用床等耗材和设备,获取的利润同样平分。2008年至2021年间,罗某获利570万元。熊某在供述中说道“做药品生意是稳赚不赔的事”,由此看来,商人们“趋之若鹜”也并不奇怪。
医院招标“私人订制”
医院招标本是在合理规则下的公平竞争,但在某些人眼中却是自己违法行为的“合法外衣”。在医疗综合大楼等系列项目采购中,罗某一方面找到供货商,表示有关系可以让其中标,另一方面利用熊某等人的关系,虚假邀标,让招标方泄露底价,甚至让招标方按照代理公司的有利条件制作招标文件,最终中标项目。罗某在总采购量仅为240余万的医用家具采购项目中,就要求供货商分润100万元,供货商表示“没有罗的关系,我中不了标”。
“花式行贿”将利益“链条化”
罗某通过院领导关系,以领导打招呼、吃饭送礼等方式打通医保科、采购科、临床科室等关键岗位的关系,形成药品准入、采购、使用的完整利益链条。刚开始,罗某送的是现金,后来因为行贿的金额越来越大,为了避免组织调查,行贿人和受贿人签订共同买房协议,改为投资房产。罗某在2010年至2020年间,先后通过现金、房产、店面、车位、合作投资等方式向熊某等人行贿,金额达600余万。甚至其中200万熊某还让罗某代为保管,让其准备等合适的时机用于投资或退休后再交给他。
医药经销商罗某精准围猎医务人员,通过长达十年的利益输送,构建起覆盖药品、耗材、基建的全链条腐败体系,权力与资本的畸形共生。最终,罗某以行贿罪、贪污罪、串通投标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没收违法所得。
穿透式价格监管亮剑
江西省医保部门根据案源线索,深入调查,向当地法院了解案件细节,梳理卷宗信息,顺藤摸瓜找到相关配送企业和医院。通过涉案产品清单,最终锁定背后的6家生产企业,并对其展开信用评级处置,直指问题根源。作为价格制定的“第一责任人”,生产企业积极整改,承诺加强内部管理,主动下调涉案产品的销售价格,并将价格虚高产生的不合理收益累计捐赠180余万元,用于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