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红梅(银川仁和义齿有限公司):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宁政复决字〔2024〕第143号),撤销《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宁药监械罚〔2024〕1号)。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0日
石红梅(银川仁和义齿有限公司):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宁政复决字〔2024〕第143号),撤销《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宁药监械罚〔2024〕1号)。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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