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药品监管工作培训会召开 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精神

   2025-03-03 新疆药监局huamei250
核心提示:2月25日,全区药品监管工作培训会在乌鲁木齐召开。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

2月25日,全区药品监管工作培训会在乌鲁木齐召开。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精神,对2025年药品监管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对进一步全面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崔燕出席会议并讲话,局领导班子、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各地(州、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人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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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对两个《意见》进行解读,自治区药监局9个业务处室单位负责人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就学习贯彻落实两个《意见》精神发言。

会议指出,两个《意见》一个促发展、一个严监管,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统筹药品领域发展和安全的行动指南,全区药监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好两个《意见》,关键在于把握好“度”,特别是在涉企检查中,因药品安全的特殊性,要更好统筹“四个最严”与柔性执法的关系,统筹好区地县三级监管力量,共享监管资源,一体推进联查联动,形成监管合力。要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科学控制检查频次,综合运用好有因检查、飞行检查等手段,确保监管实效。

会议强调,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再出发的一年。全区药监部门要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围绕贯彻两个《意见》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和改革思维,全过程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全链条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以监管服务的确定性应对风险隐患的不确定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为新疆特色医药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马少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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