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依法查明,3月13日20点25分,犯罪嫌疑人黄某酒后驾驶轻型封闭货车,沿荆州市荆州区凤鸣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距荆州大道交叉东侧50米处时,将同向靠道路右侧行走的中央指导组防控组驻荆州防控队队员、广东支援湖北荆州医疗卫生队队员王烁与李某某撞倒。事故造成王烁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某受伤。后经检测,黄某酒精测试结果为151.5mg/100ml。
3月14日9时许,荆州区检察院从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获悉案情,该院高度重视,迅速向荆州市检察院汇报,并针对疫情期间办案特点部署提前介入策略,派两名检察官即时提前介入该案。
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深入交流,督促其尽快完善现场勘验笔录、痕迹检测等证据,注重办案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效率性。
3月15日,公安机关将该案案卷移送至荆州区检察院,该院第六检察部收案、第二检察部受理都在最快时间内完成,承办检察官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再次详细审阅案卷资料。结合前期提前介入做的大量工作,这起案件同时构成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按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以交通肇事罪批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