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规范安全有序的化妆品消费环境,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云南省药监局化妆品处联合昆明市、区、所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到昆明新螺蛳湾批发零售集中交易区内化妆品经营户开展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记录是否完整、是否销售未经注册的或未经备案的化妆品、是否有标签和功效宣称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和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等内容。同时,对化妆品经营者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督促指导化妆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守法经营意识。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继续加大对化妆品集中批发市场和集中交易市场等特定区域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